Quantcast
Channel: 中國報 - 十分專題
Viewing all articles
Browse latest Browse all 427

有效政策嚴厲執法  阻止電話行銷干擾(上篇)

$
0
0

報導:潘有文 
圖:張文輝、互聯網 

《十分專題》部落格:http://series888.blogspot.com

促銷電話和短訊滿天飛,消費人隨時“On Call”,實在受不了!

但是,政府一旦推行“謝絕來電”登記,消費人的耳根或會清淨一些。

只要消費人在“謝絕來電”名單內,已向政府登記的11個領域商家,就不能隨意進行電話行銷,違法商家將遭懲戒……

生活中,人人幾乎都有一台手機,但也衍生手機副產品──電話行銷和短訊,變成手機用戶生活上的“負產品”。

 全國消費者投訴中心(National Consumer Complaints Centre,NCCC)的數據顯示,在投訴電訊營運商方面,2012年至2013年的共收到近6300宗投訴,相較前一年的5000多宗投訴,增加至少百分之二十。

 “近6300宗投訴,至少有兩三千宗是不請自來(Unsolicited)的電話和短訊。”該中心法律與糾紛調解經理桑多斯甘南(Santosh Kannan)指出,當手機用戶越多,電話行銷問題越嚴重。

 他表示,政府計劃于今年內推行“謝絕來電登記”(Do-Not-Call Registry),商家撥電給消費者進行電話行銷前,有義務向“謝絕來電登記”部門確認,以免觸法。

 2010年個人資料保護法令于去年11月15日在憲報上公佈,並于今年2月15日生效,通訊與多媒體部的個人資料保護局(Jabatan Perlindungan Data Peribadi)總監阿布哈山,領導成立“謝絕來電”登記部門。

 其實,鄰國新加坡已于今年1月2日推行“謝絕來電”服務,截至4月份,接獲針對580個機構的1500宗投訴,大部分機構遭警告后,已不再重犯,另有少部分罰款了事,重犯者最終將被控上法庭。

面對極大挑戰

 相較新加坡,我國在執行“謝絕來電”服務,由于企業數量和消費者較多,將面對極大的挑戰。

 在大馬,法律規定已向政府登記的商家,不能隨意致電已登記成為“謝絕來電”者,但對于沒有登記的商家,尤其是不在規定的11個領域內,如何追蹤和提控這些漏網之魚,將成為另一個棘手問題。

 “已經向政府登記的商家,違法接觸消費者,政府可以對付他們,沒有註冊而濫用資料者,或沒有適合的法律對付他們。”桑多斯指出,因為當局或無法證明這些商家從何處取得消費者個人資料。

 舉例,屋業發展商為了吸引消費者購屋,開放展示屋讓消費者參觀,同時要求他們留下名字、電話、住址等資料,發展商因而擁有龐大的消費人資料。

 一旦發展商把這些數據轉售給第三方,后者並沒有向政府登記,當他們致電消費者時,也不會說明從何者手上取得資料,政府可能無法對付這些違法商家。

 “官方只能追蹤已登記的公司,因此,法律上也應該關注未登記的那一些商家。”桑多斯表示,不應該讓這些商家逍遙法外。

 他認為,政府和相關機構擬出一套指引和政策,以及透明執法,讓違法商家得到應有的懲罰。

防資料外泄有漏洞

 桑多斯指出,從2010年個人資料保護法令來看,資料使用者(Data User)和資料收集者(Data Processor)有別,政府緊密關注使用他人資料的一方,但卻未能有效封堵個人資料外泄。

 “例如,某單位的櫃檯人員,可以記錄消費人所有資料,如果他把收集到的資料,轉售給第三者,有關單位主管或無法知道下屬有這種行為。”

 即是說,企業前線人員,把客戶資料上交管理層,后者作為資料使用者,必須遵守條規,不能轉售他人資料,但不代表作為資料收集者的前線人員,沒有私下銷售顧客的個人資料。

 “濫用資料可以罰款,但銷售個人資料者又如何處理?”桑多斯表示,法律上應該更妥善解決這個問題。

美國謝絕來電案例

 美國早于2004年推行“謝絕來電”(Do-Not-Call),這是基于1991年《電話消費者保護法》基礎而制定的條例,消費人只要收到未經同意的行銷電話和短訊,可向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申訴,並且採取法律行動。

 2012年,美國一間著名的披薩(Pizza)店明知故犯,為此付出極大的代價。

 該店顧客訂購披薩后,手機就會響個不停,有人甚至三更半夜收到十多則行銷短訊,受害的消費者紛紛提告,共索償2.5億美元(約8億令吉)。

 最終,這間披薩店與消費者達成和解方案,賠償消費者1650萬美元(約5361萬令吉),才撲滅消費者的怒火。

消費者應積極投訴不滿

 當桑多斯提及電話行銷的問題,他也有不少苦水要說:“在新加坡,電話行銷人員打來,你說不要,就不會再打來。大馬不同,你說不需要或沒空,不久又會再打來。”

 對于這種“疲勞轟炸”,他鼓勵消費人一定要投訴有關商家,雖然有時效率不佳或無效,但只要願意投訴,就能向這些商家施壓。

 在他看來,消費人必須清楚自己的權利,並且嘗試瞭解個人資料法令,才能有效保障自己的消費權益。

重罰違法商家才是上策

 商家的電話行銷,能為他們賺取更多盈利,數千或數萬令吉的罰款,對他們來說只是九牛一毛,沒有警愓作用。

 桑多斯表示,政府應更嚴厲管制電話行銷,撤銷冥頑不靈的商家營業執照,才能讓商家自我克制。

 此外,他認為相關單位必須嚴格和透明執法,讓違法商家付出代價,才能得到消費人和消費人組織的信心和認同。

 “如果有法律,但卻沒有實質執法,法律不是變成空殼了嗎?”他表示,有關方面的執法能力和效率,將是抑制濫用電話行銷的關鍵。

11個需向政府登記領域

●電訊  
●金融
●保險  
●健康保健服務
●旅游與酒店管理  
●運輸
●教育  
●直銷
●服務業
●房地產
●公共事業
(政府機構不在此列)

投訴促銷電話和短訊

●全國消費者投訴中心(NCCC) 

 電話:03-78779000

 網站:www.nccc.org.my,下載投訴表格填寫電郵。該中心將致電消費人給予協助和指導處理方式。

●個人資料保護局(Jabatan Perlindungan Data Peribadi)

 電話:03-89115000

 電郵:aduan@pdp.gov.my


Viewing all articles
Browse latest Browse all 427

Trending Articles